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拟对我县实现创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就业困难群体,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特将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投诉,受理电话0715-4322671,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30日序号姓名性别创业扶持人员类型扶持金额(元)1余*男脱贫劳动力20002匡**女脱贫劳动力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