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本办法适用于北碚区选派的区级科技特派员,北碚区科技特派员可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技人员中选派,选派科技特派员的数量根据需求而定,北碚区科技特派员由北碚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统一选派、统一管理,第十一条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科技特派员因特殊原因(因事因病或工作调动等)任期内不能正常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为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工作提供保障,市级科技特派员按《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第二次工作经费,凡因特殊原因(因事因病、调离岗位或工作调动等)不能正常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不参加考核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第五章激励政策第十六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第十七条科技特派员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加强对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和指导服务,科技特派员在基层、企业服务的内容,营造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