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项目新评为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新评为省示范类旅游厕所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按年营业额增长10%、20%、30%分别奖励辖区旅游饭店12万元、18万元、30万元,新评为省创建级、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的,新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或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新评为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新评为市级三、四、五星级乡村旅游运营团队的,分别奖励委托运营村和运营团队各3万元、5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其他文旅部门牵头的旅游产业融合类品牌创建参照此标准执行),新评为市金牌导游的奖励0.5万元,旅游企业员工获得文旅部门主办的旅游类技能大赛市级优秀奖、单项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奖励0.1万元、0.3万元、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在市内、省内其他地市、省外的每次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0.2万元、0.5万元、1万元,本项年度内对同一旅行社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