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创强十条政策意见》(湖政发〔2021〕13号)及《支持创新创业创强十条政策意见实施细则》,拟对工业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含)、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含)的,对增量部分给予10%的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核查,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14家企业(第一批)给予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0日17:30前将书面意见递交湖州市科技局,单位异议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个人异议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邮编:313000传真:0572-2037942联系电话:规划处0572-2667139邮箱:jhc60@163.com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0572-2667152纪检监察组0572-2398591附件:2021年度湖州市本级研发支出奖励企业名单(第一批)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30日3378134-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