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为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与运行管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德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德州市科学技术局德州市财政局2022年9月29日德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建设与运行管理,第二条市科技局对共同体实施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和建设期满绩效评价,(二)共同体提供的绩效评价基础资料、定期进展报告、自评报告等材料,第七条共同体推荐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共同体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审定自评报告、审核评价基础资料,第八条共同体应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按要求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和评价基础资料,绩效评价基础资料包括:共同体建设方案(任务书)、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等,包括共同体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及运行情况,包括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第十一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包括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年度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解读:领导解读《德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专家解读《德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绩效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