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完成全区区、镇、村三级林长的设置,已完成2022年度第三季度区、镇、村三级林长名单更新,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2人担任区级林长,区分管领导1人担任区级副林长,镇级、国有林场林长4人、副林长5人,村级、工区林长25人,根据《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已同步设置区、镇、村三级林区警长,设置区级警长、副警长各1人,镇级警长、副警长各2人以及25个村级林区网格警长,实现区、镇、村三级“林长+警长”全覆盖,并于2022年6月份完成“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驻高新区林长办公室联络处”挂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附件:福州高新区区、镇、村级林长和警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