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36号),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区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具体指标参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二、围绕本市优势与特色产业,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组织集群运营管理机构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三、报送数量,浦东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五、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产业集群运营管理机构实事求是填报申请文件并提供佐证材料,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9月30日(联系人:吴春霞13801882645,张亦然13641996290)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docx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