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信发〔2022〕528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2〕356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60个优秀产品入围2022年第二期推广目录,现予公布,附件: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30日附:关于公布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