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省运会获得名次和贡献金牌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三)在浙江省锦标赛获得名次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四)在奥运会、亚运会中破纪录及破全国、全省纪录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五)在市运会、市锦标赛中获得名次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二、奖励办法和标准(一)在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名次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1.在奥运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第四名到第八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6000元奖励,2.在世锦赛、亚运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3.在亚锦赛、全运会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4.在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二)在省运会及省锦标赛中获得名次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1.在省运会实时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三)在市运会及市锦标赛中获名次的仙居籍运动员及教练员1.在市运会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600元、400元和300元奖励,2.在市锦标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0元、200元和150元奖励,(四)仙居籍运动员破纪录奖励1.运动员破奥运会纪录奖励5万元,破亚运会纪录奖励2万元,破全国纪录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