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2022年,全省计划申报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二、申报条件(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项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3、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和近三年来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或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情况的总结报告,评审专家从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四、经费保障对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300—7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五、工作要求(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报视为当年无申报项目,(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2011—2020年期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际及项目建设产出要求,(五)联系方式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张岳联系电话:0971—8258112传真:0971—8258120电子邮箱:285973766@qq.com省财政厅社保处:武振利联系电话:0971—3660156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