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2第021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要求,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现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动物卫生检测中心等4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各有关实验室要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同时按照农办牧〔2018〕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检测活动,并定期上报检测情况(详见附件),本通告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按我厅指定编号编码,同时附本通告盖章版,特此通告,附件:非洲猪瘟检测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名单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9月30日附件1非洲猪瘟检测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名单(有效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01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动物卫生检测中心孙建宏1800461405802哈尔滨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魏启超1379670082303哈尔滨国生医学检测实验室有限公司王江璐1393642037704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张子群18345109361注:检测报告编码按照“2300本通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列2位序号数字+年月日6位缩写数字+有效期内出具报告的6位连续自然数”原则,报告可同时体现机构实验室自有编码(即第二套编码),各实验室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月以单位正式文件将检测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漏报、错报、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或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将取消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