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关于“高标准建设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制定《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16日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着力将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高质量发展打造成为全国极具影响力的一流留创园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示范区,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留创园的港澳创业项目,园区所在镇街按最高不超过1:1、1:0.8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园区所在镇街按最高不超过1:0.5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资助,每年给予管理机构或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工作经费扶持,在园区建设、招才引智、企业服务、平台构建等多方面主要依托市场化主体运营,联合市场力量培育和发展专业园区,逐步实现园区运营市场化、载体规模化、产业专业化、孵育资本化、服务精细化、资源平台化、合作国际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按年度企业参展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按年度企业活动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