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现对东莞市桥头镇共2户(申请公租房、廉租房)住房保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桥头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小组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2年10月01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止镇内公示10天)联系地址: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10楼联系电话:83433588联系人:李月娥序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备注1李妍华422424********5404桥头莲城社区1005000工资公租房2陈妙洪441900********5888桥头东江村3002188.89工资廉租房冉林东522126********7011冉芷怡520326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