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依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对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见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资金4323.07万元,特此通知,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9日(联系人:吴先生、李先生,电话:83070713、8307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