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的通知》(建农〔2020〕108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调整建宁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建农〔2022〕77号)的文件精神,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于2022年9月27日对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建设项目工作档案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材料,实地查验了项目建设情况,现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同意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提出,联系电话:0598—39823510598—3956931附件: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验收意见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