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黔江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黔江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全面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是指区级实施的政府投资类和牵头推进的企业投资类重大项目,政府投资类区级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谋划和审批两个阶段,第三条【前期工作范围】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可研阶段后交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第二章项目储备第六条【谋划生成项目】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导向、全区短板弱项、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投向,第九条【争取国市支持】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及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第十四条【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政府投资类区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年申报、按年安排,结合区级财政年度可承受能力和相关规范标准,区级有关部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等内容,区级有关部门可先予受理申请事项,区级有关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