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农产品展销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碚农业农村委〔2019〕105号)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根据《北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农业农村委拟废止《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农产品展销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beibei.gov.cn/bm/qjw/zwgk_58246/zcwj/qtwj/202106/t20210621_9409675.html),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邮编:400700),来信请注明“关于拟废止《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农产品展销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74362082@qq.com,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