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55号)及《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68号)规定,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中高风险地区参保单位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格进行审核,为确保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第三批审核合格的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馈,经办电话:0971-82584482022第三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