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全省6市21个化工园区通过了认定审核,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并报请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将陕西省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各市(区)要依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陕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价标准(试行)》等要求,指导督促化工园区围绕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主业突出、配套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化工产业链,积极推进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内化工园区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提升整体水平,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将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组织开展后续化工园区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