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和方向(一)领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化工、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轻工服装、数字经济现代工业产业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二)层次:本次申报认定为市级,(三)方向: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产业先进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结合应用开发研究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二、申报条件(一)符合《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三、申报认定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申报书要求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见附件)、相关佐证资料,(二)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科技局受理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推荐上报的申报资料,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申报资料,(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评审,认定发布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名单,四、相关要求(一)本次申报按照“成熟一个,五、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基础研究科联系人:段萍电话:0826-2366955电子邮箱:13727111@qq.com附件:1.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2.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3.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4.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评价表5.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6.广安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7.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8.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7日附件1: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附件3: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评价表附件4:广安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评价表附件5: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6:广安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7: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8: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