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新蒲新区和遵义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组织申请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围绕千企改造工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持续按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规范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先提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申请,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核实企业经营以及填报2021年《10万元以上研发项目登记表》情况,根据年度财政科技资金预算和企业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后补助资金不超过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总额的20%,主要用于企业建立自主(联合)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活动,四、申报材料:《遵义市科技资金申报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补助资金)》,五、申报时间: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2年9月29日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科技与大数据局,遵义市科技与大数据局2022年9月26日(联系人:丁洪亮;联系电话:0851-27616569)附件:遵义市科技资金申报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后补助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