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1.申报要求,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3.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二、其他要求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9日10时起,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科53569079535721612022年苏州市第二批企业上云申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