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2022年冬季用电高峰,保证电力有序供应,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迎峰度冬负荷管理方案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的原则,现将修编方案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7天内向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反馈,联系电话:0580-2281202(市发改委)0580-5110617(国网舟山供电公司)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27日附件1舟山市2022年分区域迎峰度冬负荷管理表.pdf附件2舟山市2022年迎峰度冬负荷管理方案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