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现将《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27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特制定《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以下简称“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第二条验收依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相关公布文件和项目申报书,第三条验收条件(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满一年内,第四条验收程序(一)攻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三)专家验收会组织单位出具验收报告,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提交省经信厅,公示无异议后可通过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下载电子版“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收证书”,(二)攻关项目的技术特点、标准的采用和制定、专利申请情况以及生产工艺条件等,其中来自省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专家库的专家不少于2人,项目承担单位也可提出相关专家回避的申请,第八条组织管理(一)省经信厅归口管理、指导、监督全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的征集和验收工作,附件1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总结报告提纲一、项目背景......二、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三、项目实施进度......四、本项目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需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公布文件设定的目标)五、项目研发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六、成果市场推广应用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七、自我评价结论......附件2企业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申请浙江省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项目名称)验收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其所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