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服务于我省标志性产业链、“415X”产业集群建设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业互联网平台,2.已获得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2.工业互联网平台应当为行业产业大脑提供数据来源,平台与我省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所属行业相近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工业设备数量达到1500台(套)以上,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附件1),并向所在设区市、县(市)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请各设区市、县(市)经信部门汇总所属区域相关申报材料(设区市负责汇总所属区域内各区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邮寄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处,补助资金从2023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的通知.wps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的通知.pdf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