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加强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答:《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主要有:(一)《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1年5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珠府〔2020〕1号)(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珠府〔2021〕86号)(四)《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珠委办字〔2022〕21号)3.《办法》所称科技服务机构具体是指什么,答: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如下规定:(一)入库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三)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在申请入库、提交年度报告、动态管理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在库资格:(一)入库科技服务机构连续2年不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报告的,(二)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没有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三)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在申请入库、提交年度报告、动态管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答: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后可享受的支持政策有以下几方面:(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相关社会组织牵头成立科技服务机构专业组织或联盟,(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入库科技服务机构的培训、交流,(六)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入库通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对经审核拟入库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入库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