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港澳办配合)(三)积极拓展专业服务贸易,(省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港澳办、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大力提升金融服务贸易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地理标志产品贸易运营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旅游推广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港澳办配合)(八)持续发展运输服务贸易,打造一批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支持中医药服务企业与国际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省科技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动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配合)(十三)依托“两个合作区”深化服务贸易改革,高水平办好广交会、高交会、文博会、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等展会,(省科技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省服务贸易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