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7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1号)以及《松阳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松农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第六、七、八、九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进度,现将第六、七、八、九批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资金补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日,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松阳县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联系单位: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578—8819115附件:附件.doc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6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