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福建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建宁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农业、畜牧科技示范主体的数量,下发了《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文件,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农技(畜牧兽医水产)站、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将示范主体申报相关材料报送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人事科技教育工作中心审核后,报局党委研究,研究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予以认定为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经我局党委会对各乡镇遴选择优推荐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研究通过,对拟认定的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附件:建宁县拟认定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汇总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