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软件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省工信厅《关于部署工信部软件产业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表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现就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一)调查对象,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调查内容及报送时间(一)2021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表,请各县(市)区经发局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做好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统计工作,(二)2022年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月报表,工信部部级重点企业于每月15日前在工信部运行监测平台执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指标数据填报工作,各地于每月13日前将相关指标数据通过“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提交市工信局审核(相关文件制度、填报要求及操作说明内容见附件1、2、3),各地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重点软件企业于每月14日前直接登录“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填报“重点企业月度监测”指标数据,三、责任分工各有关县(市)区经发局、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港务区经发部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填报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报和月报的审核汇总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产业处联系人:王一衡王沿沿电话:8372069883733608电子邮箱:xxhzhc@163.com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2.江苏省工信厅《关于部署工信部软件产业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表统计工作的通知》3.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填报要求及操作说明4.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