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项目单位为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和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贷款资金可作为贴息项目,贴息资金按贷款实际发生额、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础利率(LPR)核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基础利率的,每次按1年期限安排贴息额,按实际贷款期限安排贴息额,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和脱贫村建立基地的贴息项目和安排10户以上低收入农户就业的贴息项目优先安排,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和脱贫村建设基地的补助项目优先安排,五、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付息凭证、银行进帐单、营业执照、银行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平台查询的无违法经营证明等,乡村振兴示范村和脱贫村新型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六、项目申报程序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后,不再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并取消其下年度的申报资格,(二)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