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清远市清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