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1.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2.经开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核验、公示、公告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经开区科创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企业申报,4.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将做如下调整,2022年第三季度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申报工作暂停,原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入口(北京通企服版APP)停止使用,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三、其他要求1.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2.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1.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资料清单4.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经开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