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1.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2.经开区科技创新局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3.经开区科创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企业申报,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需先通过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附件2)三、其他要求1.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2.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附件:1.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2.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3.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资料清单4.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经开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