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吉金局联字〔2022〕27号各市(州)金融办、财政局,各县(市)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融资担保机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和《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吉金局联字〔2022〕20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地申报推荐,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确认,现将吉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1.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长春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长春市信用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5.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6.吉林省吉信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7.舒兰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白山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辽源市建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9月20日责任编辑:财政厅_金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