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根据《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北科规〔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以下简称“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一、组织形式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十四五”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自筹)要求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批准自筹经费项目立项实施,二、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北海市内注册,(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科技研发基础和条件,能自筹解决全部项目开发经费并签订承诺书,(三)项目申报单位为科研、医疗、教育等事业单位或规上企业的,应按规定完成研发投入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通过“北海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80.142.131.25)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北海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请,(二)项目负责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经费预算”栏目中的“申请市科技经费”时可填“0”,五、联系方式(一)北海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咨询北海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网络信息服务科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13617790214(二)其他业务咨询1.北海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雷鸣联系电话:20261482.北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人:包昌宇联系电话:20242513.北海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技科联系人:张益海联系电话:20232044.北海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联系人:陈亚东联系电话:2020149附件:1.“十四五”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自筹)2.北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关于开展北海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北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1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