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8〕12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台亩均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3日下午5时30分,请各企业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请于9月23日下午5时30分前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交于所属乡镇街道经济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无异议,咨询地址: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576-84237162附件:1、202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规上、规下)2、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说明3、乡镇街道2021年度亩均评价结果意见反馈表黄岩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20日附件1:202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规上、规下)2021年规上企业评价结果.xlsx2021年规下企业评价结果.xlsx附件2: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说明一、计算办法1、指标权重规上企业得分=亩均税收÷26.01×30+亩均增加值÷132.27×20+单位能耗增加值÷2.54×20+单位排放增加值÷4861.08×10+全员劳动生产率÷17.45×10+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0.0305×10,规下企业得分=亩均税收÷16.601058×50+单位用电税收÷0.236565×50,2、分项计算公式亩均税收=评价税收/用地面积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单位能耗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价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单位电耗税收=评价税收/用电量二、注意事项1、混合型企业进行独立评价和合并评价,混合型规上企业在合并评价时仅合并亩均税收指标,从而影响亩均评价的基准值,3、对处于2个年度保护期内的新注册企业、重大项目期内企业及租赁型工商个体户需在公示调整中提交不参与评价申请,附件3:XX乡镇街道2021年度亩均评价结果意见反馈表乡镇街道:(盖章)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反馈问题(按证明资料据实填写)乡镇街道审核意见证明资料清单土地面积出租情况税收用电量等其他指标不参评申请理由备注:乡镇街道审核意见需经审核情况属实,证明资料清单指企业反馈问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土地面积有误需土地证复印件,税收需2021年纳税证明,用电量及其他指标需相关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