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15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市地确认,现将辽宁省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岗位设置情况(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提出,联系人:方园024-2690198213889180331陈洪龙18624005801附件:辽宁省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岗位设置情况(第一批)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