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530-3398068,3398069附件:2022年曹县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表(第一批).xls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