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部署,县(市)区、园区初审推荐,市工信局联合市水务局按照《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DB64/T1534-2017)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银川市节水型企业”,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节水型企业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积极推进节水规划,大力推进水循环利用、中水回用,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希望节水型企业再接再厉,为提高行业水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其他行业企业争先创优,附件:银川市节水型企业名单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水务局2022年9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银川市节水型企业名单1.宁夏东部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银分公司3.宁夏美邦寰宇化学有限公司4.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银川顶津食品有限公司6.舍弗勒(宁夏)有限公司7.宁夏盾源聚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宁夏申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10.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11.宁夏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12.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13.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16.宁夏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17.西北轴承有限公司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