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对各地2022年8月至12月的贷款贴息按2%的比例予以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七、支持旅行社开拓省外客源市场,(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八、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对2022年8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级财政对2022年8月至12月执行以上金融服务政策绩效好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十二、支持汽车更新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对各地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的政府发放消费券或进行消费补贴方面的财政投入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要于8月底前制定细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