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斗门区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操作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广东省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规范(第二版)》等工作指引,特制订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操作疫情防控指引,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从境外(包括香港)进口到斗门区的货物、邮寄快递拆封环节中新冠病毒的防控,二、进口货物(快递)管控要求(一)从源头上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货物入境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和预防性消毒证明等相关物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三、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时的管控要求(一)进口货物(快递)存放和拆封应在指定的空旷场所,(三)拆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一般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隔离衣,四、从业人员管控要求(一)要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进口邮件快件拆件和跨境货物处理,负责督促落实相关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机制,2.对所有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实行每天健康监测,3.强化进口货物(快递)拆封操作人员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在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上,附件:斗门区企业进口货物(快递)拆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模板供参考).xls斗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