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利领域相关专项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细化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1年12月24日3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3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