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包括:公共海外仓企业、自营海外仓企业、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跨境电商9810出口企业,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是指使用公共海外仓或大型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海外仓服务的我市跨境电商企业,3.申报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的跨境电商年交易额不低于200万美元且公共海外仓年使用操作费用4万美元以上,申报主体企业组建的境外公司投资、租赁的海外仓,提供境外海外仓公司注册证及股权证明、境外注册公司与申报主体企业关联证明(申报主体企业应占境外注册公司股权的25%以上),2.自营海外仓企业(1)2020年、2021年跨境电商B2C进出口额统计表(见附件5)及网站店铺后台年交易额截图等证明材料(非单店铺运营的,须提供申报主体与店铺注册公司的关联证明,申报主体企业组建的境外公司投资、租赁的海外仓,提供境外海外仓公司注册证及股权证明、境外注册公司与申报主体企业关联证明(申报主体企业应占境外注册公司股权的25%以上),还须提供在郑州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3.租赁使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1)2020年、2021年跨境电商B2C进出口额统计表(见附件5)及各类平台店铺后台年交易额截图等证明材料(非单店铺运营的,须提供申报主体与相关店铺注册公司的关联证明,须提供境外公司注册证及股权证明、境外海外仓注册公司与申报主体企业关联证明,4.跨境电商9810出口企业在信阳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市商务局联系人:郭震联系方式:3019533邮箱:xysdzsw@163.com附件:1.信阳市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2.申报材料封面格式3.信阳市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项目承诺书4.信阳市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申请表5.跨境电商B2C企业交易额统计表2022年1月24日附件表格下载:uploadfile/2022/1014/2022101417094976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