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之附件10)、《辽宁省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办法》(辽农加领办〔2020〕1号)任务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协同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了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认定评审及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工作,根据辽宁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收审计结果和联合体协调小组成员意见,对康奉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主体辽宁康奉堡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贴息22.7877万元、秋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主体沈阳秋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贴息15.7334万元、傲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主体辽宁傲农饲料有限公司贴息29.1256万元,累计贴息67.6467万元,现对上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2年9月16日--9月22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24-82703836通信地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邮编:110001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