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关村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制定《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6日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关村创新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为早期“硬科技”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培训、辅导、路演、投资以及技术、人才、供应链、市场渠道等各类资源对接服务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第三条孵化器应坚持专业、专注、专精的发展目标,为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高附加值的孵化服务,第五条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负责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孵化器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东城园管委会管理服务范围内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五)向入驻成长性创新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金融服务、工商税务代理、知识产权服务及其他中介服务,申请机构应提交如下材料:1.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3.开展专业平台、供应链、资源对接以及创业导师、早期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说明材料,第九条评定为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第十条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每年对经认定的孵化器进行考核,包括孵化器运营管理、机制创新、孵化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经认定的孵化器应按规定每年向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报送年度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