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东政发〔2022〕7号)(附件1)及《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东城园文〔2022〕11号)(附件2)有关要求,(二)申报企业需为东城园管委会管理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特色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此次受理为2021年度企业项目、奖励、补贴等申报,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东城园文〔2022〕11号)相关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五)申报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需符合《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的相关条件,四、申报材料1.企业项目申报表(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请按照《实施细则》各项条款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纸质证明材料,纸质版申报资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盖章清晰扫描的PDF电子版文件需按提交资料清单顺序排列,(二)同时提交电子版全套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附件1:《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附件2:《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附件3:《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附件4:企业项目申报表附件5: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模板附件6:企业信用承诺书模板[下载]附件1-6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