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综合评定、择优选取我县区域内生猪养殖(场)企业为县级生猪储备承储企业,实行企业承储、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费用包干的运行机制,由承储企业负责县级储备生猪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实施等工作,确保储备生猪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和动用及时,由承储企业包干使用,承储企业应明确储存养殖场的地址和仓位,承储企业存量或存栏量须常年保持储备计划规定的数量,承储企业要健全制度,县级储备生猪任何时点的库存量不得低于合同约定承储数量,由监管部门提出动用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可指令承储企业自行销售,四、费用补贴标准储备费用补贴实行包干制,五、其他事项(一)请意向承储企业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含申报数量和补贴标准,(二)龙门县储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附件1:县级储备生猪承储计划申请书样本.docx附件2:龙门县县级储备生猪承储计划申报表.docx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9月16日(联系人:龙门县储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吴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