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跨境电商载体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业态模式融合、贸易便利提升和发展环境优化等“五项工程”,(省跨境电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跨境电商支持政策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海外仓服务水平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积极参与海外仓建设,帮助海外仓企业对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电商平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打造市场采购贸易“江苏模式”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积极引导传统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向外贸供应链服务企业、数字服务商转型发展,(省税务局、南京海关、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提升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水平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优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综合管理系统,(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根据新业态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加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完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监测机制,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加快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