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市科技局拟推荐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予以公示,自即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真实性等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咨询电话:22740339监督电话:22722774附件:拟推荐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16日拟推荐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wps。